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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央紀委、湖南省紀委交辦的一起信訪舉報入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紀委“順藤摸瓜”調查,發現當地農村太陽能路燈項目部分質量低劣,剛裝不久竟過半數“失明”,或者存在數量嚴重短缺、采購價格虛高等問題。
近3個月來,湘西州紀委、監察委在近600個太陽能路燈項目中發現“腐敗利益鏈”線索近200條,約談、誡勉談話、立案查辦包括多名縣級領導干部在內的400多名公職人員和工程承包商。
在紀檢、監察部門強力反腐和群眾踴躍舉報的震懾下,一些地方出現了公職人員主動交代問題、退繳違紀違法所得,部分施工單位主動壓低路燈建設報價并自行更換問題路燈的情況。廣大群眾對此拍手稱快,在不少項目檢查現場,主動為紀檢干部提供問題線索。
“太陽能路燈腐敗”絕非湖南湘西一地獨有的問題。參與查辦案件的紀檢監察干部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太陽能路燈等新興惠民項目是容易被忽視的腐敗高發地帶,亟待針對當前該領域存在的定價、質量標準、招投標等方面漏洞,完善規范,加強監管。
1月11日,湘西州食藥局、工商局、質監局聯合永順縣紀委到首車鎮中壩村檢查農村太陽能路燈。
2017年下半年,中紀委、湖南省紀委交辦并指導湘西州紀委查辦一件信訪舉報。舉報者反映,花垣縣麻栗場鎮尖巖村太陽能路燈項目資金被村干部虛報冒領。湘西州紀委派出專門班子深入調查,證實群眾舉報不實,但是卻從中發現當地掛職縣委副書記等公職人員涉嫌插手項目牟利。辦案人員進而發現,多地農村太陽能路燈項目都存在類似問題端倪。
“要以查辦農村太陽能路燈工程腐敗為突破口,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在湘西州委書記葉紅專支持下,湘西州紀委、監察委發起了一場名為“光明行動”的集中治理行動。
湘西州紀委秘書長龍超穎介紹,通過對湘西州多地農村太陽能路燈項目進行初查,發現有近2000盞燈不亮。此外,群眾反映存在路燈數量不足、照明效果差等問題。
例如,對口幫扶花垣縣補抽鄉大哨村的衡陽常寧市2015年給村里投入30余萬元安裝太陽能路燈,從去年開始陸續出現多數路燈不亮的情況,當地群眾反映強烈,今年1月紀檢暗訪組實地暗訪發現全部72盞太陽能路燈中有56盞“失明”;龍山縣石羔街道元堡社區60盞路燈中,有近半數不亮,等等。
湘西州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鄧為民介紹,湘西近3年投入農村路燈亮化項目建設資金1.8億元,涉及湘西州八縣市共354個項目。辦案人員深入調查發現,一些項目存在虛報冒領、圍標串標、價格虛高、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問題。
例如,保靖縣扶貧辦曾按照每盞太陽能路燈5000元的標準給某村安排項目資金20萬元,但實際用于項目建設的僅9萬元,實際單價在2250元(包括利潤);工程承包商楊某交代,在承接鳳凰縣某路燈項目中,給業主方按照每盞400至1000元的標準給予回扣;永順縣紀委在跟蹤資金流向時,發現有部分路燈項目資金最終轉到了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的銀行賬戶上。
湘西州紀委宣傳部部長田熙曦告訴本刊記者,近幾個月來,州紀委、監察委逐村逐寨清理核查實施單位、施工合同、資金來源、路燈數量。同時,依托州紀委建立的覆蓋全州入群群眾達20余萬人的“村權監督微信群”,發動廣大群眾反映問題。繼而發布通告,敦促涉案公職人員限期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1月23日,湘西州紀委工作人員核查保靖縣比耳鎮比耳村路燈整改情況。《瞭望》新聞周刊 圖
【“問題路燈”重新亮了】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獲悉,通過開展“光明行動”,以及在湖南各級紀委、監察委強力查辦案件和群眾踴躍檢舉的震懾下,一些公職人員坐不住了,他們帶著成捆的現金,到紀檢監察機關主動交代問題、退繳違紀違法所得。
湘西州紀委一位辦案人員說,春節前,湘西州一名正處級干部一大早就懷揣著10萬元現金走進州紀委大門,主動交代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不久,這名干部的副手也帶著7萬元來痛哭流涕地交代;隨后,一名副局長、一名副縣長等也相繼主動交代問題……
今年1月3日,本刊記者在花垣縣監察委采訪時,正巧遇到一名基層干部帶著50余萬元現金前來交代自己多年來在負責當地農村太陽能路燈和太陽能熱水器發包工作中的違紀違法問題。
“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太煎熬了!我看到紀委發布的通告上說,如果主動交代問題,作出深刻檢討,會視情節輕重依紀從輕或減輕處分。”這名基層干部哭著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說,所以掙扎了很久還是決定早日向組織坦白。
據了解,目前,湘西州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已受理三十余人主動交代,其中包括縣處級干部、鄉科級及以下干部、工程承包商,退繳違紀違規資金數百萬元。湘西州紀委、監察委在接受“自首”的同時,整合州縣市審計、質監、工商等部門力量,逐村開展的查處工作也在不斷取得突破:
保靖縣扶貧辦給某村安排的20萬元路燈項目資金,有11萬元被虛報冒領;
花垣縣一部門4名干部集體私分能源項目“回扣”資金110萬元;
永順縣靈溪鎮一個村合同安裝路燈數為180盞,實際只安54盞;
龍山縣一個職能部門將一個200萬元的路燈項目分成186萬元、14萬元兩個項目發包,逃避公開招標……已約談400多人,立案查辦數十人。
前期那些“做了手腳”的工程承包商有的在紀檢監察部門督促下整改,有的迫于外界壓力悄悄自行整改,少裝的補上,質量差的換掉。截至3月初,湘西全州約3200盞“問題路燈”重新亮了起來,農村太陽能路燈亮起來的比例達到99.8%。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元宵節時走進大哨村看到,晚上7點,村里一度“失明”的56盞太陽能路燈全都亮了起來,把村道、井臺、文體廣場照得亮堂堂的。
“我們之前反映了好多次,也沒有人來修。多虧了這次紀委來查燈,我們再也不用摸黑走夜路了。”一位村民說。
湘西州紀委、監察委有關人士表示,目前,集中治理行動第一步“亮起來”已初步完成。接下來要督促農村太陽能路燈項目實現“亮得好”,按照合同規定整改到位“亮下去”,建立長效維護機制“亮在心”,通過查處腐敗點亮群眾心中的明燈。
【警惕新興惠民項目存在監管盲區】
在采訪調研中,一些基層黨員干部向《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反映,通過強化扶貧攻堅領域監管,覆蓋“兩不愁三保障”資金和通水、通路、通電建設資金等領域,“雁過拔毛”式腐敗行為得到了有力遏制。但類似農村太陽能路燈等惠民“新興項目”存在監管盲區,亟待引起重視。
長期從事廉政學研究的湖南商學院資深教授王明高說,此次湘西紀檢監察部門從一件交辦的信訪舉報個案出發,以小見大、舉一反三,通過張貼通告、媒體發布等形式敦促涉案者主動交代,以及通過“村權監督微信群”等“互聯網+”方式讓老百姓參與監督,在加強新興惠民領域監管方面做出了積極嘗試。
有市場調研顯示,隨著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到2020年農村太陽能路燈需求量可能達到2200萬盞。受訪專家表示,這個巨大的市場大量涉及公共資金建設和采購,必須強化監管,防止出現權力尋租的空間。
多位受訪參與查辦案件的基層干部指出,類似太陽能路燈等新興惠民項目中存在滋生腐敗、損民問題,尚存風險點。
一是管理多頭。例如,農村太陽能路燈實施業主多,涉及農委(能源辦)、扶貧辦、財政、住建等多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權管,但又因缺乏專業知識不會管,同時也缺乏部門協調機制、無法實現全程管到位。
在項目實施主體方面,除相關職能部門外,鄉鎮黨委政府、扶貧工作隊均可作為項目業主進行項目發包管理。在發包方式上,有的實行公開招標,有的實行詢價采購,有的未經正規程序直接發包。在施工建設資質管理方面,有正規廠家組織施工,也有不具備資質的社會人員施工。各類業主對項目建設要求、程序在認識和執行上均存在一定偏差。
二是資金復雜。農村太陽能路燈項目資金來源渠道多,有上級扶貧專項安排、專項扶持資金、發達地區幫扶資金、財政“一事一議”投入和部門自籌資金等,這些錢的使用和監管松緊程度各有不同,讓個別想搞權錢交易的人找到了機會。
三是市價混亂。以當下農村太陽能路燈采購比較普遍的高桿太陽能路燈為例,市價每套從1000多元到數千元乃至萬元不等。湘西此次清理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州太陽能路燈項目最高單價為每盞7200元,最低單價為每盞2800元,多數成交價在4000元至6000元間,個別鄉鎮、村自行建設采購的價格為每盞1500元。項目實施中標價究竟是貴了還是便宜了,仍然缺乏認定標準。
四是標準缺失。目前,國家層面或者行業內對于太陽能路燈缺乏統一權威的質量標準。一盞太陽能路燈應亮多久、該有多亮、后期保修和維護保養要承擔什么責任等,沒有準確參照系。
王明高等受訪專家建議,應盡快制定出臺農村太陽能路燈系列質量標準,選擇推廣優質節能產品,推出合理的行業指導性價格,強化推進專業機構竣工驗收及接管審核。只有通過完善制度設計和落實監管責任,新興惠民項目權錢交易才能得到有效遏制。